3月18日,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新凯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主要是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文件处理单上的批示。
会上,程新凯局长首先传达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文件处理单上的批示。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市医保局牵头负责,会同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切实将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同时,积极与省医保局对接,待省里文件下发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并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之后,全体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文件的内容。会议决定成立落实中央文件领导小组,由程新凯局长和医保中心杜明松主任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下设七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工作方式采取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相关地区部门意见,切实把中央文件学习好,落实好。
此次会议邀请列席人员有:
马东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综合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