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时间:2020-12-08 08:20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局作者: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0〕1号)和《鞍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鞍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鞍政公领发〔2020〕2号)精神,结合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我局实际工作需求,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1.全面完成门户网站建设。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统一设置,建立信息发布标准。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机关机构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部门最新版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年底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2.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系统梳理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二、围绕民生保障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3.推进医疗保障和群众关切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公开,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加大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力度。年底前,将本部门已出台、可公开的政策文件报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并在本部门网站发布。

    4.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工作主体责任,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软硬件建设

    5.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规范告知书格式,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6.丰富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开设政务微信、微博,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围绕医疗保障重点改革、重大政策、重要工作开展宣传,同时加大政策法规、典型经验、改革成效的宣传力度,提升医疗保障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7.加强政府网站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监管工作相关要求,着力加强内容保障,提升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水平。做好政府网站栏目调整等工作,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8.推进规范化建设。梳理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咨询电话等要素,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有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9.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局内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