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市医保“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时间:2020-04-28 11:09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局作者:点击:

    为深入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20〕12号)要求,扎实开展好第十四届“政务公开日”的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提升现代化医保管理能力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今年全市政务公开日活动主题“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方向,紧扣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政务公开工作新变化新趋势,将2020年度市医保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主题确定为“运用政务公开新形式,推动医保制度体系深化改革”。

    二、时间安排及活动形式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关键时期,5月15日当天不再组织室外聚集性活动,改为5月15日至5月31日开展多项线上活动。

    三、组织保障

    市医保中心综合部做为本次活动牵头部门,在医保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全部活动内容的组织协调工作,活动涉及部门按照活动内容及要求落实本部门主体责任。

    四、活动内容

    市医保中心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重要工作部门谈”、“行政决策大家看”、“服务事项高效办”、“群众难题我来答”、“政务公开社会评”等五项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要工作部门谈

    通过广播电台或8890抖音号、快手号,围绕“两险合并”、“药品集采扩围”、“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打击欺诈骗保”等群众、企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至少制作一期解答宣讲节目。由综合部门牵头,负责与电台、8890平台沟通对接,协商确定主题后,相关业务部门至少派1人到直播间制作节目。如涉及多部门业务,则选派不多于2人到直播间制作节目。(责任部门:综合部、待遇结算部、参保服务部、城乡医保及救助部、药械及价格部、异地就医服务部、稽查审核部)

    (二)行政决策大家看

    两险合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智能监控是今年医保制度体系改革的重点内容和重要举措。活动期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医保微信公众号将各项举措、进展、成效及时向社会推送,广泛宣传,做好改革预热,发挥政务公开正向引导社会舆论作用。(责任部门:待遇结算部、定点医疗机构服务部、城乡医保及救助部、参保服务部、信息技术部)

    (三)服务事项高效办

    手机上网因其便利、快捷被公众广泛采用做为主要掌上网络终端,运行于手机之上的微信公众号也被普遍接受并成为政务公开、政务办理主要渠道。充分利用医保微信公众号,以视频动画、可视化图表、漫画图解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政务服务事项,讲解改革成效,进一步完善手机APP政务办理功能,助力医保制度体系改革落实落地,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信息技术部)

    (四)群众难题我来答

    认真梳理8890平台群众诉求和难点问题,对活动期间8890平台转办重点件、典型件反映的问题,一方面做好平台解答回复,另一方面及时整理汇总,将案例情况、经验做法、解决结果、适用政策在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推送。(责任部门:内控审核部)

    (五)政务公开社会评

    广泛征求公众对医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在5月15日当天发布由省政府办公厅编制的全省政务公开情况调查问卷,集思广益、吸纳民智,不断改进完善医保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责任部门:综合部)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保障。“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是每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和绩效管理考核内容之一,是医保局、医保中心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动作。受疫情影响,今年活动由现场转入线上、由组织一次转为多项并行、由集中一天改为历时半月,形式变化大、涉及部门多、时间周期长、工作任务重。各部门要提升重视程度,将政务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充分结合,积极落实组织保障责任,密切配合综合部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突出实效,加强信息保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不走过场,活动期间及结束后要保质保量及时报送信息和相关材料。一是“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责任部门要积极参与,鼓励主动申报,确定主题后,涉及部门要密切配合,提前报送节目录制意向内容及相关材料;二是“行政决策大家看”活动责任部门要建立政务主动公开意识,确保第一时间将举措、进展、成效向社会公开,活动期间各责任部门至少提供一篇素材;三是“服务事项高效办”活动责任部门要继续巩固既往成果,在充分借鉴以往经验和已形成的丰富样式基础之上持续深耕优化医保微信公众号内容,加快推进APP功能完善,活动结束后整理报送推送情况;“群众难题我来答”责任部门在活动结束后整理汇总活动期间办理的重点件、典型件,将案例问题、解决结果等情况报送综合部。

     


    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