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鞍山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征集到的修改意见,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会议审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6月9日。
联系人:王丹丽
联系电话:0412-5586523
电子邮箱:assylbzjdybzk@163.com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附件:《鞍山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