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指导性案例工作制度的通知》(辽医保发〔2022〕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辽医保发〔2022〕19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指导性案例工作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