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预通知》(辽医保办〔2022〕56号)要求,现对全市开展口腔种植体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是否参与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是否承诺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等情况进行公布: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