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八省二区”第四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辽医保〔2023〕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八省二区”第四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