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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时间:2023-08-03 08:32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作者:点击:

     

    医保关系转移:参加鞍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办理停保业务后,将鞍山市医疗保险关系转出至统筹外地区。医保关系接续:参加鞍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正常缴费的企事业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将统筹外地区的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鞍山市。

    1.需提供要件

    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资料来源:办理人)

    ②《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资料来源:办理人)

    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资料来源:办理人)

    2.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窗口、各县(含县级市)医保经办窗口

    ②网上办:鞍山政务服务网

         https://fuwu.ybj.anshan.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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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8581477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