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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具《参保凭证》
    时间:2023-08-03 08:30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作者:点击:

    参加鞍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办理停保业务后,将鞍山市医疗保险关系转出至统筹外地区。

    1.需提供要件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资料来源:办理人)

    2.办理路径

    窗口办: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窗口、各县(含县级市)医保经办窗口

    3.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4.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您可先拨打医保服务大厅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8581477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