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退休的市属企业职工、区属企业职工和个体自然人人员。
1.需提供要件
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体自然人除外)(资料来源:鞍山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as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中—其他—个人办事(法人办事)—服务部门—市医保中心—选择具体办理事项—申请材料中下载)
②《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资料来源:办理人)
③身份证复印件(资料来源:办理人)
2.办理路径
窗口办: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服务大厅综合业务1-10号窗口、各县(含县级市)医保经办窗口
3.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4.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您可先拨打医保服务大厅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5210098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