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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时间:2023-08-03 08:37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作者:点击:

     

    退休后在异地定居或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1.需提供要件

    ①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资料来源:办理人)

    ②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资料来源:办理人)

    2.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窗口、各县(含县级市)医保经办窗口

    ②掌上办: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省外)

         “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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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省内)

         辽事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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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4.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掌上办”方式。确需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5535962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