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在异地定居或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1.需提供要件
①有效身份证件(资料来源:办理人)
②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资料来源:办理人)
备注:
①“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办理异地安置备案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领取凭证或回执(资料来源:办理人)
②可容缺居住证,容缺时限六个月内补齐。
2.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服务大厅综合业务1-10号窗口、各县(含县级市)医保经办窗口
②掌上办:“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跨省)(进入【首页】—【异地备案】)、“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跨省)(微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医保掌上服务→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异地就医)、“辽事通”APP(省内)(进入【首页】—【医保】—【鞍山市医保异地自助备案】)
3.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备注:线上办审核2-3个工作日办结
4.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掌上办”方式。确需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5210098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