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突发急诊,视情况专家讨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缴费满1个月以上并继续缴费,女职工孕产32周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产前检查,可申领产前检查费。
1.需提供要件
①有效身份证件(资料来源:办理人)
②医院收费票据(资料来源:办理人)
③费用清单(资料来源:办理人)
④病历资料(资料来源:办理人)
备注:
①与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②女职工按规定缴费并在待遇享受期内享受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需提供结婚证(资料来源:办理人)
③纳入门诊统筹费用结算的地区,按本地区门诊统筹政策执行。
2.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服务大厅综合业务1-10号窗口、各县(含县级市)医保经办窗口
②网上办:国家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辽宁·鞍山)https://fuwu.ybj.anshan.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
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您可先拨打医保服务大厅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5210098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