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咨讯中心 > 通知通告
    关于2023年四季度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3-12-11 14:47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作者:点击: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鞍山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鞍医保中心〔2019〕23号),经医疗机构的申报和我中心的验收核查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小组审定,现将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或举报请于5个工作日内报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党群工作部,监督举报电话:5206633,监督举报邮箱:ybzxdqgzb@126.com。


    新增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鞍山李氏爱康中医医院,二级中医综合医院,营业地址铁西区建设大道797栋1-2层S4-S15号。

     




    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