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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1-03 13:38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局作者:点击:

    2023年,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立足医疗保障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提升医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纳入2023年年度工作计划中,研究部署年度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2.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民法典》《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医保系统练兵比武等学习平台自学,认真落实年度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开展医保政策及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培训,促进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从普法责任人、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时间、预期目标、活动方式等方面做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二)规范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鞍山市医疗保障基金联合监管工作办法》,召开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信息互通、线索移交、一案多查。

    2.全方位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制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开展主题集中宣传月及培训活动,全面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工作,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并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及时处理市级举报、信访案件,办结率100%。制定《鞍山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及时处理举报案件,及时回复举报人员,及时兑现举报奖励,降低越级举报数量。

    3.开展行政执法联合检查。发挥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执法机制作用,与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财政局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机构资质及医疗行为规范、经营者执行价格行为、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是否违规使用过期药品、医用耗材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多部门联合同步检查的形式,建立医保、公安、卫健、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管模式,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培训,邀请国家、省内知名专家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100%,及时审查、换发、办理行政新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就检查出的问题逐条对照、整改落实。

    (三)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1.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监管环境。举行“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培训会议,健全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做到宣传贯彻医疗保障法律法规三结合,即与持续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相结合、与落实《鞍山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相结合、与开展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监管相结合,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2.多措并举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制定《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出台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主体、普法对象、普法责任人、具体措施,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聚焦基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接街道社区和重点企业,主动上门送服务、送政策,多渠道全方位解读医保政策法规,创新推动普法工作在医保领域落地生效,实现医保普法工作成效最大化。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保密法规定的不能公开内容及其他不能公开的事项外,主动公开相关医保政策、政策性文件等信息。依托“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定期发布医保工作动态,进行医保政策解读。

    (四)优化医保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水平

    1.优化数字平台服务。完成搭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均已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拓展运用“网上办”“掌上办”功能,实现通过“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网厅、政务平台、“辽事通”线上办理和查询高频服务事项。

    2.优化场景体验服务。完成市本级医保大厅全面升级改造,县级医保经办业务全部纳入地区政务服务大厅实行规范化管理。推进“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印发鞍山医保《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实施“好差评”制度。

    3.优化医保业务质量。落实长期居住人员“两城一家”待遇,开展省内统一门诊慢特病病种异地门诊治疗直接结算,异地非急诊未转诊临时外出就医“免申即享”。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及清算范围,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直接结算享受“免申即享”。都市圈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门诊慢特病认定结果实现互认。

    二、存在问题

    在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力量较难满足行政执法要求;普法形式创新性不足,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医保力量。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新时代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坚定履行主体责任不懈怠,切实把法治挺在各项工作前面。

    二是进一步增强推进实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医疗保障相关文件要求,配强医保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做好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的谋划,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