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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第八期曝光典型案例
    时间:2024-12-23 16:16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局作者:点击:


    一、鞍山润生中医医院违规案

    经查,鞍山润生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2201.93元。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出如下行政处理:1、责令退回不应支付的医保基金2201.93元;2、予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3302.90元处罚。  

    二、鞍山市第三医院违规案

    经查,鞍山市第三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88898.13元。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出如下行政处理:1、责令退回不应支付的医保基金88898.13元;2、予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133347.20元处罚。                  

    三、鞍山市铁西区人民医院违规案

    经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355595.93元。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出如下行政处理:1、责令退回不应支付的医保基金355595.93元;2、予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533393元处罚。

    四、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违规案

    经查,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534765.07元。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出如下行政处理:1、责令退回不应支付的医保基金534765.07元 ;2、予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802147.61元处罚。                

    五、鞍山馨康医院有限公司违规案

    经查,鞍山馨康医院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55237.33元。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出如下行政处理:1.责令退回不应支付的医保基金55237.33元;2.予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82856元处罚。

    六、鞍山市传染病医院违规案     

    经查,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9880.97元。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出如下行政处理:1.责令退回不应支付的医保基金19880.97元;2.予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29821.46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