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令第3号)、《鞍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鞍医保〔2024〕48号)、《鞍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确定评估细则》(鞍医保〔2024〕49号)等文件规定,经过各医药机构申报和我中心验收核查以及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小组审定,现将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医药机构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一周内报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医药服务部,监督电话:5205511。
一、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鞍山亿康医院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东路65号(沈铁鞍山服务中心二部一至五楼)}
二、新增医保定点门诊、诊所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晟泽门诊部(个人独资)(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紫竹街31栋1-2层S9号、31栋1层274号)、鞍山铁东新湖臻爱口腔门诊部(个人独资)(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1-75-52)、鞍山立山鲍世涛内科诊所(个体工商户)(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羊草庄路41栋1层S11号)、鞍山立山嘉荷口腔门诊部(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16号-2网点)
三、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鞍山富甲一方分店(辽宁省鞍山市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交通路218栋-S3号2-38-288-9)、鞍山市仁仁堂名医馆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公园住宅7#1-15-167-2)
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