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近日市医保局党组下发文件,就做好2025年全市医疗保障领域重点工作任务做出安排部署,明确了15项重点工作任务。
1.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在6月底前完成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测算和上报工作;11月底前,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足额拨付到市级专户。
2.完善参保长效机制,优化参保经办业务流程,努力实现全年参保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3.按照省级统筹要求,确保在2月底前完成我市风险基金上解前的各项准备工作;3月15日前,将我市风险基金足额上解到位。
4.落实省级统筹要求,规范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保障模式,按照省最低指导线等待遇标准,完善我市的医保待遇保障政策。
5.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布局和数量要求,逐步推进落实全市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单独定点。
6.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做好全市DRG付费2.0版分组落地实施工作。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拨付预付金。将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纳入DRG付费管理,实现与本地同质化管理。用好特例单议机制。
7.扎实做好结算清算工作。制定《2024年度结算清算工作方案》,按要求及时完成全市清算工作。按省医保局及省医保中心部署,积极推进实现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快核快审、即时结算。组织开展医保基金“亮家底”工作。
8.扩大药品耗材采购品类。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实工作,到2025年底国家及省际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700种以上。推进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
9.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主题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应用实施。迎接省级医保飞行检查,开展医保行政执法检查。
10.规范职工医保筹资缴费政策。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实现职工医保单基数征缴等政策落地实施。
11.建立完善定点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健全协议管理工作,严格实行服务协议考核机制,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
12.根据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及业务协调,开展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比较指数应用及监测,引导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13.强化数智赋能。深化医保信息平台应用,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为“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供数据技术支撑。不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积极拓展群众“掌上办”“网上办”渠道,持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推动“鞍心”医保营商环境向纵深突破。
14.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按照我市县域医共体建设总体工作要求,健全医保支付制度和利益调控机制,促进医共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
15.探索推进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跟进医疗乡村一体化建设和县域医共体建设,逐步规范村卫生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局党组要求全市医保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锚定医疗保障“奋力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根本目标,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责任担当,完善推进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