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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新增我市高值药品指定定点零售供药单位的公示
    时间:2025-05-30 11:07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局作者: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高值药品指定定点零售供药单位选定工作的通知》(鞍医保发〔2022〕16号)文件精神,现将拟新增我市高值药品指定定点供药单位公示如下:

    新增定点药店_01.jpg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10日。

    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直接拨打投诉电话0412-5531518或通过电子邮箱:assybj@126.com反映问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确定为我市高值药品指定定点零售供药单位,并按照我市高值药品相关政策规定和定点服务协议实施管理。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