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告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2025年1-6月,30家定点医药机构因违规给予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处理。详见附件。
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