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慢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答
    时间:2022-08-10 14:06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作者:点击:

    一、适用人群范围是什么?

      在参保地已完成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

    二、涉及哪些门诊慢特病病种?

      此次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涉及5种门诊慢特病: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糖尿病。

    三、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按照就医地目录及有关规定执行;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会使用全国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代码及病种名称,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和参保地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规定执行。就医地有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限定支付范围的,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

    四、如何实现直接结算?

      本市参保人:在异地结算时,需咨询异地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开通情况,如果异地已经开通直接结算功能,则可以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无需现金垫付后回鞍报销。
    外地参保人:来我市就医的,如果已经检诊合格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病种,且参保地已经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功能的,可在我市具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五、办理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流程是怎样的?

      1.【在参保地进行资格认定】在参保地完成病种待遇资格认定。
      2.【参保地办理备案】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3.【就医地定点医院就医】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医院进行就医并联网结算。

    六、如何才能知道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城市有哪些?

      国家医保局要求全国各省(市、区)至少有一个统筹区实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目前此项工作各地正在全力推进,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实时更新,可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线上查询。

    七、我市作为就医地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目前,作为就医地,我市首批开通的17家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慢特病病种,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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