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01-30 13:47来源:鞍山市医疗保障局作者:点击: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辽医保〔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