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申报“门诊慢特病”?
1.拟申请“门诊慢病”的参保人于每月最后一周,依据《2024年鞍山市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对照表》选择定点医院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定点医院医保科进行申报,由定点医院按门诊慢特病诊断标准进行初审,之后医保中心将聘请临床医学专家对初审材料进行复审认定、体检、审核,并出具认定结论。
2.对于“简易认定病种”由“认定医院”三日内直接认定并生成待遇,具体病种有:结核病(普通型)、耐药性结核病、艾滋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恶性肿瘤(辅助治疗)、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恶性肿瘤(镇痛治疗)、血友病轻型、血友病中型、血友病重型、精神病(普通型)、严重精神障碍、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术后抗栓治疗。
二、门诊慢特病认定办结时限是多少?
1.承担门诊慢病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最后一周完成申请、受理工作;受理后,承担门诊慢病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于次月10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复审工作于次月最后一周完成并于下月1号后可以到申报医院查询审核结果并享受待遇。(例如:7月最后一周申报,8月完成初审及复审,9月1日后可以到申报医院查询结果,通过者开始享受待遇)
2.对于“简易认定病种”病种,随时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
3.以上申报如遇节假日进行顺延。
三、申请“门诊慢特病”慢病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复印件
2.根据申请所病种按《鞍山市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材料(修订第一版)》(见附件)要求提交病例材料。
四、2024年鞍山市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对照表
五、鞍山市门诊慢特病支付限额
六、鞍山市门诊慢特病支付比例一览表